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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司法“温情”调节文明“温度”——紫阳法院新民风建设与审判融合工作纪胜

2019-07-20 20:16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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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邻里纠纷、亲戚纠纷、婚约纠纷、合同纠纷……这些矛盾一旦汇集到法院这个环节,已是楚汉鸿沟难逾越。如何修复?如何以法的名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紫阳县人民法院探索将新民风建设与审判融合,在每一起案例中,不放弃每一环节的调解,为当事人播下遵纪守法、文明向善的种子,引导当事人学法、用法、维法,合理表达自己的诉求,从而达到“案结事了人和”, 推动尚“诚”、重“孝”、倡“俭”、践“勤”、崇“和”的新民风深入人心,社会民风向善向好。

  促和谐 修复受伤感情

  “感谢王法官这么多次的调解,让我们重归于好,我今后一定听从你的劝告,改掉毛病,和媳妇好好过日子。”7月9日,紫阳法院在化解关某与林某离婚纠纷时,林某激动地说。

  原告关某与被告林某是一对80后小夫妻。2007年经人介绍相识结婚,婚后初期感情十分好,育有一儿一女。关某与林某在西安开了一家家具店,生意也不错,夫唱妇随。可自从2017年下半年开始,家具店生意越来越淡,林某变得脾气暴躁,经常无端发脾气。2018年4月份,他们为一件小事再次发生纠纷,林某动手打了关某,关某一气之下去上海打工,不再与林某联系。2018年6月,关某诉至法院,坚决要求与林某离婚。

  立案后,办案法官首先“约谈”了双方当事人,找到了关某的亲属,全面细致地了解原被告的婚姻基础、婚后关系、子女成长及产生矛盾的根源后,法官认为双方感情基础还在,于是给双方设置一个冷静期,让双方当事人都冷静下来。经过一个月的冷静期,案件如期开庭,经过法官的多次调解,林某主动当着法官的面向关某承认错误,写下保证书,原告终被感动,夫妻重归于好。至此,一起濒临破裂的家庭得以挽回。

  家和万事兴。家庭有矛盾,不仅影响家庭和谐,也影响社会和谐。家事纠纷的一个特点就是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性,如何减轻对抗情绪,让当事人以平静、理性的心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紫阳法院专门设置了家事审判庭,突出亲情维系、宽容理解的家庭内涵,弱化传统审判场所的庄严肃穆,舒缓对抗情绪,唤起当事人对家庭的责任感,从而打开当事人的心结。

  在促和谐上,紫阳法院大胆探索诊断式调解机制,通过调解,不仅可以促进家庭成员之间感情的弥合,还可以化解朋友之间、合作伙伴之间、邻里之间的隔阂。

  2018年1月28日,夏某外出回家,远远看见有人在自家菜地覆土掩盖什么东西,走近翻动才发现是一团孝衣、丝麻。夏某认为在住房前丢弃这些东西不吉利,由于没看清楚是谁,情急之下就骂了起来。邻居金某的父亲以为在骂自己,于是喊来了孝衣掩埋者谢某,谢某捡起这些东西就准备去烧掉。然而夏某气愤难平,将孝衣从谢某手中抢过来丢在了金某的车里,金某恼羞成怒,冲上来就将夏某打倒在地,致夏某当场昏迷,后经司法鉴定为轻伤,夏某遂将金某诉至法院,要求追究金某的刑事责任及民事赔偿。

  7月9日,在庭审过程中,夏某仍旧气愤难平,金某也坚持自己没有错,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对于民事部分只愿赔偿医疗费4000多元。庭审进行到调解阶段,主审法官以大量的“诚、孝、俭、勤、和”新民风事例,耐心地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双方从一开始的强硬对抗到最终金某对自己的行为当庭道歉,并愿意承担3万元的民事赔偿,夏某也当庭对被告人表示了谅解,双方当事人相视而笑,握手言和,矛盾就此化解。

  “其实,像这种邻里亲戚之间的纠纷非常多,在我们看来都不是小事,如果没有调解成功而是判决,也许结果就不是今天这样了,双方当事人就此产生新的心结,有可能发生更大的纠纷。因此,在审判工作中,我们把新民风建设融合进来,发挥法律的社会价值导向作用,更有利于新民风的形成,也符合‘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精神。”结案后,该案主审法官汪焱深有体会的说到。

  刹歪风 守住道德底线

  在农村婚约彩礼之风盛行,更有攀比之势,不仅加重了家庭负担,也成为了婚姻破裂、各类矛盾纠纷的焦点。2019年新年上班第一天,紫阳法院家事法庭就当庭调解了这样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

  原告王某(男)与被告余某(女)2015年5月经人介绍相识不久,便按照农村风俗举行了定亲认亲仪式,原告王某向余某父母交付了彩礼。2016年余某及其家人便外出打工,更换了电话号码,不再与原告王某联系。原告王某家因联系不上被告余某及其家人,一气之下将余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丁某及其父母返还订婚认亲的彩礼钱8.62万元。此前,原告于2017年起诉过,由于联系不上被告无法查明事实原告主动撤诉,年前原告听说被告一家人有可能要回家过年,便再次起诉。

  受理该案后,法官立即前往被告所在的村组打听下落,没想到巧遇被告刚回家,法官立即将应诉的相关法律文书依法向被告进行了送达,并细心对余某及其家人进行了法律释明,明确告知彩礼是缔结婚约双方以结婚为目的行为及彩礼在法律规定中的范畴,不能以缔结婚约来索取财物。庭审中,原、被告就彩礼的数额各执一词,调解一度陷入僵局,经法官入情入理的调解,原、被告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余某一次性返还原告王某彩礼款3万元,王某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婚约彩礼的多少也成为了衡量真爱的标准,追加婚约彩礼引发的纠纷也是屡屡发生。2018年10月30日,紫阳法院家事审判庭还当庭调解了一起婚约彩礼纠纷案。

  原告覃某(男)与被告丁某(女)2017年正月经人介绍相识相恋,不久,便举行了定亲认亲仪式并向丁某父母交付了彩礼。2018年5月当原告覃某与被告丁某谈及结婚一事时,丁某要求再给付彩礼20万元,两人因沟通不畅发生矛盾,双方多次协商无果。2018年9月,覃某将丁某及其父母诉至法院,要求丁某及其父母退还订婚认亲的彩礼钱92216元,返还首饰3枚,补偿因订婚和准备结婚造成的经济损失19586元。庭审中,原、被告就解除婚约的起因和彩礼的数额各执一词,经过长达2小时的调解,最终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丁某当庭一次性返还原告覃某彩礼款6万元,原告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安康曾一度出现“无彩礼不婚”的陋习,因彩礼纠纷引发的矛盾屡见不鲜。经统计,紫阳法院去年至今共受理12起彩礼纠纷案件。在审理该类案件时,紫阳法院从狠杀彩礼歪风入手,既注重法律的严肃性,又注重维护社会公序良俗,倡导简朴文明的婚育新风尚,确保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除了彩礼歪风,家暴、不赡养老人、无端生事等不正邪气也当刹。

  “谢谢你们了,是你们帮我挽回了亲情。”紫阳法院在受理张大妈赡养纠纷一案后,经过调解母子消除心结,修复了亲情,张大妈激动地说。

  张大妈育有5个子女,2个儿子和3个女儿。张大妈带着小儿子与大儿子分家过,在镇、村相关人员的主持下,张大妈与大儿子、小儿子签订了赡养协议。但张大妈的丈夫去世后,大儿子和小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张大妈只好靠3个女儿帮扶过日子。于是,张大妈将2个儿子诉至法院,要求他们承担赡养义务。家事法官了解案情后决定在张大妈院子里开庭,邀请老人的亲属、当地村干部及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参加调解。法官以亲情作为调解工作的切入点,向其子女释明赡养老人不仅是每个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还应在精神上关爱老人。通过家事法官入情入理的话语,张大妈的儿子深感愧疚,大儿子当场拿出1000元给张大妈,就赡养方式和给付费用达成了调解协议。

  在狠杀社会不良之风时,法官常常面临法律空白的难题,紫阳法院依据善良风俗修正裁判规范,不仅有利于纠纷的解决,也有利于民风、家风和维护社会公序良俗,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体现。

  讲诚信 重塑价值观念

  诚信,对个人而言是一种高尚品德,对国家而言是社会道德的重要基石。紫阳法院以司法手段筑牢诚信基石,规避诚信缺失风险,维护各方利益,维护社会核心价值体系。

  薛某与王某本是一对多年好友。2011年因投资办茶厂,薛某一次性向王某的茶厂投资10万元,双方签订了投资协议,约定了各自的义务与违约责任。2012年5月,王某又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薛某借款5万元,约定利率为2分,后来双方在履行协议中发生矛盾。2013年4月,经紫阳县城关镇司法所调解主持,双方进行了投资清算,王某向薛某出示一张13万元的借条,约定在2017年6月15日还清。到还款期限后,薛某多次催要,王某只口头答应还钱,并无实际行动,于是,薛某于当年11月28日将王某告上法庭,要求被告王某偿还其借款本金13万元,支付17个月的利息6.6万元。

  立案后,主审法官了解到薛某与王某本是好朋友,便细心地归纳了原、被告双方的争议焦点,向其释法明理,帮他们分析利弊,从人情法理讲到利害得失。经过入情入理的做思想工作,原告同意在还款时间和利息上给予宽限,双方当庭达成调解协议,握手言和。

  “不还钱我就告你”,这也许是人与人之间情义终结最无奈的选择。来紫阳法院立案的当事人罗某也遇到了这样糟心事,但他却满意而归。

  “我本来是想来立案起诉的,但调解员给我们做了诉前调解,不用开庭等判决就把纠纷解决了,也不用交诉讼费了,既省时、又省钱,真是太方便了。”5月24日,在紫阳法院诉调对接工作室门口,当事人罗某对调解人员连连道谢。

  2013年,陈某因修建公路需要租赁挖掘机,便找到罗某,口头约定由罗某找司机,负责公路的修建。工程结算后,罗某要求陈某将其租赁费结清,但陈某称经济困难无力支付。2014年5月,陈某向罗某出具5万元租赁费欠条。此后,陈某支付了2万元,剩余的一直未支付。为此,罗某将陈某起诉至法院,要求其尽快支付剩余3万元的租赁费。

  紫阳法院立案庭的法官在了解了简要案情后,发现此案事实简单清楚,为了缩短解决纠纷的时间,减少当事人诉累,在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后,迅速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由调解室的司法调解员主持开展调解工作。司法调解员王冬梅是紫阳法院退休不久的老法官,凭借着多年丰富的审判经验,快速、准确地找准了调解的切入点,向双方当事人释明法律关系及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经调解员王冬梅耐心的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个体之间因诚信产生的纠纷可以调解,群体间的纠纷也可以调解!

  6月21日,紫阳法院蒿坪法庭成功调解25起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涉案金额达37.7万余元。

  原来,原告刘某、姚某某等人分别从2017年3月陆续开始到被告衡某承包的工程做装修等活,工程完工后,衡某一直没有给刘某、姚某某等支付工资,期间虽给部分人出具了工资结欠单据,但是一直未在规定的时间结清所欠工资。刘某、姚某某等人经多次催要未果之后将衡某诉至法院。

  蒿坪法庭受理这一系列案件后,千方百计找到了衡某,从情理法入手,释明其不诚信的行为侵害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督促其尽快支付拖欠的工资。当天,在得知衡某到法庭应诉后,闻讯而来的与衡某有经济纠纷的几十人挤满了法庭,从早上8时一直到下午3时,在承办法官连续7个小时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

  近年来,紫阳县法院大力推行多元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与县司法局共同搭建诉调对接工作室,不但为当事人节约了司法成本,还减少了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最大限度地将矛盾纠纷化解在立案前,收到了“效果最好、效率最快、成本最低”的良好效果。

  树新风 引领价值导向

  “退一步开阔天空”。在法与情、情与理之间,谦让无疑是最好的调和剂。6月11日,紫阳法院的法官运用“六尺巷”典故和善良习俗教育引导当事人,使一起闹了大半年的返还原物纠纷案画上圆满的句号。

  紫阳麻柳镇的覃某与贺某相邻而居,覃某将自家的房屋出售给贺某后,又在旁边新建了一栋房屋。去年,双方因房屋买卖发生纠纷,贺某便不允许覃某将放置在出售房屋地下室内的两副棺材、数千坯瓦、水泵、柴油机等物品取回,双方为此多次发生争执。村委会、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无效果,今年5月,覃某便一纸诉状将贺某告上法庭。紫阳法院承办法官接到案件后,没有立即进行开庭审理,而是多次到原、被告家中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理。办案法官见双方情绪平静以后,便向双方讲解“远亲不如近邻”“六尺巷”等经典故事,让双方知道邻里之间应该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谦让。在承办法官情、理、法的交融感化下,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在办案中,以典故为引领,教育当事人,对促进当事人谦虚礼让具有很好教育意义。同时在与法律不相冲突的情况下,充分尊重善良习俗,是顺应民意,增加社会和谐,大力弘扬‘诚、孝、俭、勤、和’新民风的有效途径”。办案法官王洪波颇有感触地说道。

  2018年12月14日,在一起提供劳务受害责任纠纷案调解中,原告当庭领取了赔偿款。紫阳法院还首次在调解书中对当事人之间友爱互助、互谅互让的行为给予了肯定和赞扬。

  2015年11月20日,华阳公司将一处房屋建设主体工程分包给龙某个人。龙某接手工程后,雇佣汪某来等人从事该项工程。2016年4月29日早7时许,汪某来同其他工人乘坐龙某安排工友汪某文驾驶的车辆一起前往工地,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汪某来受伤。该起交通事故经紫阳县交警大队认定,汪某文未降低行驶速度、判断失误,操作不当,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双方为事故造成的损失引发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在查清上述事实后,承办法官对事故责任进行了释明,通过对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背靠背的情、理、法的疏导,华阳公司表示出于人道帮助,自愿补偿一部分,龙某、汪某文均表示愿意承担责任,汪某来也主动放弃了部分损失,几方当事人就赔偿问题很快达成了调解协议。

  “文明新风是在生活点点滴滴中培育的,树立文明新风,也需要在缓缓地滴灌中寻求司法为民的最大值。因此,紫阳法院大力探索诉调机制,针对婚姻、抚养、赡养、邻里纠纷、小额债务纠纷等影响社会和谐、风尚、伦理、诚信等案件,在审判之初,尽可能的探寻当事人矛盾的根源,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思路,推行家事调解员、调查员制度,吸纳妇联、司法、社区和村委会人民调解员参与案件调解,构建纠纷化解平台,通过劝、谈、教相结合,形成合力,共同促进矛盾化解,从而节约了法院的司法成本,减轻了当事人诉累。”紫阳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毕传祥说,近年来,紫阳法院在化解矛盾纠纷中,既注重矛盾的化解,更注重加强新民风的培育,通过加大巡回审判、法制宣传的力度,以案说法,以法释理、以理教化,不仅化解了纠纷,也教育了群众,充分发挥司法裁判规则、平复社会矛盾、指引社会行为、引领司法价值导向的社会治理功能,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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