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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

2019-04-12 00:0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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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中省有关部署,全面落实《中共陕西省委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的通知》要求,安康市政府4月3日印发《安康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要求努力把秦岭安康段打造成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最佳区域。

  《方案》明确2019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2018年专项整治排查问题整改工作。2019年12月底前完成乱搭乱建、乱砍乱伐、乱采乱挖、乱排乱放、乱捕乱猎等“五乱”问题专项整治。2020年底前,秦岭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恢复。

  《方案》指出,整治措施主要包括四个方面:一是继续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五乱”问题进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整治工作台账。二是制定整改方案,根据秦岭生态环境突出问题解决时限,有序有力按时推进整改。三是实行销号管理,对标对表整治要求,依法依规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问题开展彻底整治,实施销号管理。四是开展整改“回头看”,加强秦岭生态环保整治档案管理和后续监管。

  《方案》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彻底完成专项整治后续工作,深入开展“五乱”问题专项整治行动,不断加大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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