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紫阳县全面启动新一轮城市创建,即市县联动创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全国综治优秀市和省级文明城市,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森林城市水平(简称“三联、两创、两提升”)创建任务。
该县通过开展城市创建,不断完善县城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彰显紫阳特色、培育文明市民,让人民生活更美好。到2020 年完成省级文明城市和全国综治优秀市联创任务,成功创建省级生态园林县城和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持续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水平,到2022年完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联创任务,全部实现达标。
该县整合创建机构,统筹各类创建,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担任总指挥,有关县级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分管县级领导担任责任副总指挥,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负责各类城市创建组织、协调、指导、督查和考核等。将创建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整合资金,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实施“以奖代补”,保障创建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县级各部门通过整合项目、向上争取、单位支持等措施加大资金投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创新金融服务,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筹融资机制,在县城建设、公共事业、环境保护等领域广泛开展PPP 合作,盘活存量资源,吸引投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科级领导干部实绩考核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实行领导包抓、部门单位帮扶社区具体创建的工作模式,广泛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发挥好社区群众及楼院长在创建中的积极作用,夯实基层创建力量。改进和完善创建工作目标管理、组织运行、考核奖惩等制度。科学运用“三项机制”,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深入开展县、镇、社区(村)三级同创,以县城创建为重点,统筹抓好创建工作,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目标任务。
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多种形式宣传活动,激发广大干部群众参与热情,使创建活动深入人心,社会各界自觉参与其中。建立健全群众参与、群众监督、结果反馈的工作机制,通过报道创建动态,设置专栏等,及时宣传好典型、经验和做法,曝光不文明行为,不断增强创建工作的社会基础和群众满意率。
与此同时,该县将创建工作纳入督查考核内容,加大综合考核占比,组织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深入一线开展视察,对创建工作提出意见建议,设立创建投诉平台,畅通投诉渠道,收集社会普遍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定期开展督查,对重视不够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及时予以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县纪委监委严肃问责,切实保障创建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