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陕西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关于做好第七届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推荐和往届复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经自愿申报、征求意见、会议研究等程序,择优确定16个单位及家庭为我市第七届全国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第三届全国文明家庭、文明校园拟推荐对象。为确保推荐质量,现将拟推荐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群众评议和社会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2024年11月29日
联系电话:0915-3288956
电子邮箱:akswmb9999@163.com
中共安康市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安康市拟推荐全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名单
一、拟推荐全国文明村镇(5个)
石泉县城关镇
汉阴县城关镇五一村
平利县长安镇双杨村
岚皋县南宫山镇龙安村
汉滨区五里镇刘营村
二、拟推荐全国文明单位(8个)
中共安康市委机关
安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安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平利县税务局
中共安康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安康市汉滨区人民检察院
国网陕西省电力有限公司安康供电公司
汉滨区老城街道办事处培新街社区
三、拟推荐全国文明家庭(1户)
李艳丹家庭
四、拟推荐全国文明校园(2个)
陕西省安康中学
石泉县城关第一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