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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2023年度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发布

2023-12-27 17:4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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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集中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社会普遍关注的诚信缺失问题,按照中央文明委、省委文明委统一部署,2020年10月21日市委文明委印发了《落实〈中央文明委关于开展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的工作方案〉的分工方案》,重点对经济社会领域10项诚信缺失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为进一步营造不敢失信、不能失信、不愿失信的社会环境,现对2023年9大领域专项治理成果进行发布。

电信网络诈骗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公安局)

一、强化侦查打击。坚持以智慧反诈中心建设为引擎,全面升级大数据侦查手段,优化警力资源,建强全市反诈人才库,打造专业化反诈队伍。通过落实快速联动机制,制定多项专项行动方案。2023年,全市共破获电信诈骗案件443起,抓获嫌疑人2452人,打掉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74个,发起全国集群战役、省区域会战2次,参与全国全省集群打击26次,抓获网上逃犯502人、境外逃犯11人,起诉诈骗及诈骗关联犯罪580人,展现出强大的打击力和震慑力。

二、强化预警劝阻。坚持打防结合、防范为先的原则,不断深化预警劝阻机制,实现涉诈警情研判、劝阻指令流转、精准落地劝阻全闭环。通过制定资金预警工作规范,创新“351”工作法,切实把群众损失降到最低2023年,全市共预警劝阻36.74万人次,短信预警42.65万人次,资金高危预警见面劝阻1.26万人次止付涉诈账户72780笔12.39亿元,冻结2565笔2.68亿元,组织资金返还65场474万余元,研判上报涉诈APP、域名848条,有效保护了市民的财产安全。

三、强化重点整治。针对“两卡”问题,坚持源头治理,标本兼治。通过召开系列工作会议,建立警示、黄牌警告和挂牌整治制度,对问题突出的银行通讯企业和网点采取黄牌警告措施,下发《提示函》25份,指导行业机构自查营业网点314个,推动主管部门和行业机构落实反诈主体责任。同时,深化黑灰产行业治理机制运用,排查风险账户532万户,拦截新开风险432人次,通讯运营商深入开展涉诈号码技术反制,关停高危号码2896个,推送防诈公益短信700余万条,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的蔓延。

四、强化宣传防范。强力推进“无诈创建”活动,制定《安康市宣传贯彻<反电信网络诈骗法>实施方案》,集中开展“反诈法宣传月”“宣贯反诈法全民在行动”百日宣防和“反诈宣传进校园 同心同行共守护”等宣传活动,不断提升全民反诈防范意识,营造全社会反诈浓厚氛围。2023年,全市共开展线上线下宣传3650余次,发布线上宣传文案720余期,4件反诈宣传作品登上国家反诈中心官方视频号;国家反诈中心APP实名注册77.9万人次,位列全省前列。

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

一、统筹开展专项行动。通过制定下发文件,统筹开展了一系列专项行动,如“清朗·从严整治‘自媒体’乱象”和“清朗·生活服务类平台信息内容整治”等,对属地互联网信息服务领域失信问题进行全面治理。

二、全面收集问题线索。统筹市县网信部门、融媒平台,集中发布了专项行动举报方式,并公开召集互联网虚假信息、造谣传谣、涉诈涉赌域名、网站、APP等问题线索,通过在线举报和导控及时删除有害信息。网信部门还持续深化属地网站(平台)、互联网账号的动态化管理机制,对全市范围内的互联网站和新媒体、自媒体账号进行排查,加强分析研判和处置。

三、集中治理失信问题。探索建立规范化、长效化的治理手段,通过分类、分批建立工作台账,并与公安、政法、纪检、宣传、市场监管、工信等部门建立联查快处工作机制,协同发力,推动治理任务落实。截至目前,全市网信部门已累计教育培训或通报属地网站账号(单位)125个(家),约谈自媒体账号28人次,督促登记备案新媒体账号5个,取证关闭注销违规网站账号7批35个,向公安机关移交线索(网站)13个。

四、宣教引导凝聚共识。发挥网上正面宣传引导和互联网行业社会组织自律约束作用,深入各融媒体中心、互联网行业社会组织等开展督导调研、普法宣讲帮教活动。通过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召开网络人士座谈会、普法会、交流分享会等形式,现场宣教辅导、答疑释惑。特别是在安康环博职业培训学校试点开设“网络人士思政教育和普法宣讲课”,培训学员并签订网络文明自律承诺书,进一步强化自律意识、凝聚诚信共识,共同维护清朗有序的网络空间。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提升涉疫药品保障水平。联合工信、卫健部门发布全市疫情防控医药物资供应企业名单,建立企业与社会需求精准对接渠道,促进疫情防控相关药物有效供给,引导群众理性购药,企业加强价格自律、不得囤积居奇,严禁捆绑、搭车等销售行为。 

二、严格涉疫药品监督检查。加大对民营医疗机构和既往发现问题较多的企业监督检查,严控药品购销渠道。2023 年全市检查涉药企业单位 8072 家次,疾控中心 14 家次,责令限期整改 180 家次,警示约谈 143 家,发现和纠正风险隐患 284项,全年查办药品领域案件 557 件,移交司法机关 12 件,万人办案数连续位居全省第一。

三、强化“两品一械”抽检工作。年初制定抽检计划,做到药品生产企业、药品批发企业、零售连锁总部、二级以上医疗机构抽检全覆盖;全年共完成药品抽检 544 批次,完成率 100.7%;检验发现不合格 1批次,不合格率 0.2%。完成医疗器械抽检 76 批次,完成率101.3%;检验发现不合格 3 批次,不合格率 3.9%。

四、强化信用监管。持续开展市场监管领域信用提升行动,对全市企业按照 ABCD 信用风险分类,实施差异化监管,健全信用修复机制,探索“承诺容缺”“承诺免查”等信用修复模式,帮助失信主体步入良性发展。2023 年指导 463 户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对 17030 户次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1193 户次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五、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将各类专项整治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相结合,加强部门间的协同配合,对社会关注度高、问题集中的食品安全、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娱乐场所、农资、燃气、烟花爆竹、道路危险品货物运输等领域开展联合抽查。截止目前,全市各级各部门通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制定抽查任务 563 个,其中联合抽查任务 107 个,完成市场主体检查结果公示 8493 户,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六、强化事前失信提醒警示。采取电话告知、发送手机短信、上门走访等形式进行警示提醒,帮助市场主体防范化解信用风险,提升信用责任意识。2023 年共电话告知 730户,发送手机短信提示 13750 户,上门走访 324 户。

七、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制定了《安康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清单(试行)》,明确 12 个市场监管行政执法领域的 40 个不予处罚事项,对符合包容审慎监管情形的 698户企业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责令限期整改或警告,免于行政处罚。

八、取得成效。2023 年全市药品安全考核取得 A 级等次,经营主体诚信意识不断增强。 

考试作弊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精心安排部署。完善试卷管理制度,制定试卷传递、交接、保管、使用等环节的标准和切实可行的规范要求,加强试卷清点、分装、运送各环节的管理,确保试卷足额、安全。严格遵守和执行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断完善监考、巡考、考务工作人员管理规则和流程,加强对考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使他们熟悉相关政策法规和操作流程,提高其应急应变能力,防止考务差错和违纪舞弊问题的发生。

二、强化宣传教育。在全市深入倡导“筑牢诚信之根基,树立考试新风尚”理念,在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微博、《安康日报》、“安康新闻网”“安康文明网”“文明安康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诚信应考美德。高考、中考前夕,在全市扎实开展诚信考试教育宣传月活动,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5.1万份,开展诚信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近 200场次。进一步增强涉考师生诚信、法治、自律意识,积极营造“诚实应考、重信守诺”的社会风气。

三、加大防治力度。考前积极协调公安(网监)、网信、市场监管、无线电管理等市招委会各职能部门集中开展“打击销售作弊器材”“净化涉考网络环境”“净化考点周边环境”“打击替考作弊”等四个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严厉快速打击各类扰乱考场秩序、危害考试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积极打造风清气正的考试环境。考试期间,全市各考区、各考点夯实“人防”责任,严把涉考人员选聘关,不断加强“物防”力度,充分利用视频监控、身份认证、作弊防控三大系统,严防涉考违纪舞弊行为发生。同时,加强“技防”措施,充分利用金属探测、手机屏蔽、无线电监测、智能安检门等设备,加强所有涉考人员入考点、入考场检测关,从源头上杜绝涉考师生违纪作弊行为发生。

四、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与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签订《2023年高考中考目标管理责任书》,进一步夯实了试卷保密、考试安全、考风考纪、资格审查、中考阅卷、普高招生、防范手机作弊专项治理等方面主体责任,要求对所有涉考工作人员违纪舞弊的行为零容忍,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对人事考试中的违纪违规行为,依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刑法修正案(九)》等有关规定,及时认定和处理。严厉打击涉及人事考试的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利用高科技手段作弊、隐蔽性的有组织和串通作弊行为。建立录用考试违纪违规信息库,坚决杜绝考试作弊人员混入干部队伍。 

交通运输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一、推进企业信用评价。依据省厅规范性文件及评价标准,组织完成干线公路项目监理、施工、设计企业信用评价工作。对监督范围内干线公路设计企业2023年履约行为评价信用评价结果汇总,共计12个设计标段,AA级6个标段(占50%),A级6个标段(占50%);对安康市2023年干线公路施工企业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工作,施工企业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共12个项目涉及23个施工合同段,AA级6个(占比26%),A级14个(占比61%),B级2个(占比9%),D级1个(占比4%);对2023年普通干线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企业履约行为进行信用评价,A级5个(占比100%)。完成G211石梯至张滩段公路社会投资项目法人履约行为信用评价工作。同时,开展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评,对客运企业、汽车客运站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进行信誉考核,确保行业诚信水平。道路客运企业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为AAA级4家、AA级20家;汽车客运站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为AAA级1家、AA级12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为“优秀”1家、“良好”18家、“合格”12家。

二、加强信用信息数据公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做好“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确保无漏报、瞒报和迟报情况。2023年度向安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录入“双公示”行政处罚信息101条,其中自然人行政处罚99条,法人行政处罚2条。局门户网站设有信用信息专栏,接转信用中国(安康)网站。 

三、强化制度执行与诚信体系建设。深入推进公示制、承诺制、责任制和问责制四项制度的落实,严格管控项目资金和养护资金使用,规范招投标过程,防止违法违规行为。同时,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四、营造诚信交通舆论氛围。通过印发通知、举办活动等多种方式,加大对从业人员和交通运输企业诚信守法宣传力度。利用行业优势,通过广告屏、LED显示屏等渠道播放相关政策、道德模范专题片及诚信宣传标语,积极倡导诚信行为,营造浓厚氛围。

骗取社会保险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一、强化统筹部署,深入调查研究。开展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月”活动,召开全市社会保险基金巩固提升行动部署会议;针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进行实地调研督导,要求县区对检查反馈问题进行全面整改;开展社会保险基金要情分析,加强对重大要情的督导和通报,提高化解基金安全风险防控能力。

二、开展专项整治,排查隐患。开展失业保险待遇发放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对审计指出截滞留资金问题的实质及三类资金处理方式等问题进一步明确,对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资金认定对象和范围、认定为合规性情形等情况进行详细讲解和说明;全面梳理防范工伤认定工作制度建设和实施过程中的风险隐患,通过风险隐患化解切实治理内控管理不到位、违规认定、人情认定、虚假认定等问题,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安全。

三、组织开展社保经办县级互查。按照内控制度贯彻落实情况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成立专项工作组赴各县(市、区)经办机构进行督查检查,针对内控制度建设、岗位权限管理等开展重点检查,对经办人员变动进行账户清理注销11个,权限设置不合规的调整12人次。

四、打击骗取失业保险基金违法犯罪活动。人社部门和公安机关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部署开展联合打击失业保险欺诈骗取行动,人社部门依法做好社保基金监督检查、调查处理和案件移送工作,并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政策数据资料;公安机关依法做好案件立案、侦查和移送起诉工作,并向人社部门提供其所掌握的涉案信息,通过协作配合,确保案件查处及时有力。

五、全力追缴各险种损失基金。2021至2023年我市未发生重大要情,发生普通要情共计93件,涉及金额248.02万元,已追缴241.05万元,未追缴6.9712万元,已启动相关追缴程序,移送公安机关侦查起诉。 

法院判决不执行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

一、执行基本情况。全市法院共受理各类执行案件18105件,同比提升5.59%,执结 18013 件,同比提升5.51%,执结标的31.87亿元。

二、联动机制建设。法院与多个部门建立了联动机制,包括住房公积金、税务局、公安机关、交警支队、自然资源局等,通过签署合作协议和备忘录,强化工作联动,提升执行效率。

三、突出执行措施。全市法院强化铁腕执行,综合运用多种强制执行措施,包括司法拘留、限制高消费、网络司法拍卖等,2023年,全市法院司法拘留416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6994人次,向公安机关申请网上临控下落不明被执行人242名,发出执行悬赏 25 份,查封车辆 783 辆次,查封不动产 982套,强制腾空房屋38套。通过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冻结银行、互联网金融账户30.21万个,网络司法拍卖标的578件,拍卖成交81件,成交金额6105.3251万元,溢价率11.07%。同时开展专项行动共有效执结涉民生案件1566 件、涉金融案件936件、涉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案件63件,执行到位金额2.33亿元。

四、执行信息化建设。全市法院已实现执行案件网上办理,执行管理平台实战应用常态化,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全面运用,推动了执行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

五、信用惩戒措施。法院及时向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形成多部门、多行业联合信用惩戒工作新常态,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曝光和限制,迫使其自动履行法定义务。2023年,全市范围公布失信被执行人3353人次,限制高消费6994人次,限制乘坐火车、飞机9051人次。

六、新举措能动执行。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能动性,落实服务保障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开展涉企执行积案清理专项行动,促成275件涉企案件在执行立案化解或和解,提升了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金融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安康市中心支行)

一、强化政策指引。各牵头单位先后印发《安康市农村中小银行机构不良贷款专项清收处置行动工作方案》《关于印发〈安康市投资者宣传教育工作方案〉的通知》《关于联合开展“解债”类非法集资打击整治工作的通知》等重要文件,深化行业治理、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推进失信专项治理工作。陆续出台《安康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监管制度(试行)》《安康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试行)》等制度性文件,各重点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制定出台相关制度办法,构建起一体化防非处非工作格局,全市非法集资处置工作规范化、效能化、制度化进一步提升。

二、强化教育宣传。印发《投资者教育实施方案》(安处非字〔2023〕2号),组织各成员单位、市县区处非办40余人参加《陕西省〈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实施细则》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守住钱袋子·护好幸福家”防范非法集资集中宣传日活动,普及防范非法集资、信用建设等知识。2023年度,全市累计开展“七进”宣传活动3000余次,网络发布宣传作品200余篇,互动宣传覆盖35万人次,线下发放传单、手册33余万份,发送短信提醒50余万条,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金融监管。一是强化地方金融组织风险管理,召开地方金融组织监管会议,定期收集金融数据,分析研判风险演变情况,实行动态监管。经长期预警排查,暂未收到辖内金融机构从事非法互联网金融活动风险线索,但受外来风险传染,辖内百姓存在参与网络贷款、网上投资等行为。二是加强合规性检查。牵头开展地方金融组织专项检查及“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对8家机构作出年审“不合格”决定,约谈1家地方金融组织负责同志,下发20份《限期整改督办通知书》,及时出清风险。 

生态环境保护失信问题专项治理(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一、加强联合执法。围绕秸秆焚烧、扬尘、燃煤、工业企业、烟花爆竹、餐饮油烟、移动源等重点行业,联合市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交通局、自然资源局、应急管理局、市场监管局、水利局8 部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整治成效显著。

二、强化监管力度,督促指导整改。认真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以及“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度,充分利用在线监控、视频监控、无人机巡查等技术手段实行差异化执法检查,进一步减少现场执法检查频次,加大非现场监管力度。同时,指导帮助企业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引导企业主动履行环保责任义务,积极整改修复存在问题。2023 年,列入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控监管基础数据库 90 家,纳入正面清单企业 105 家,面对面开展执法帮扶 2 次。

三、推动信用信息公开和信用评价工作。下发《关于加强生态环境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工作的函》,压实工作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在时限内将所有行政处罚信息数据全部录入安康市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按照属地原则,对我市纳入全省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的150家企事业单位细化分工,按期完成生态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其中 A 级 35 家、B 级 90 家、C 级 2 家,因关停、排污许可证注销、长期停产等情况不予评价 2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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