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把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与“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有机结合,坚持高位推动、宣传发动、示范带动、项目牵动,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自2020年安康中心城区率先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试点,到2023年推进全市各县(市、区)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我市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成效渐显,在全国同类城市工作评估中,排名连续提升。市政府成立了工作领导小组,编制完成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规划并实施,制定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总体谋划、全面部署。先后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责任体系“三个清单”,完善部门间协同推进“六项机制”,认真落实“月总结、季通报、年考核”工作要求,垃圾分类工作体制机制逐步完善。
近年来,我市先后发布《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和投放指南》《安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手册》等,统一分类标识、规范公共机构、公共场所“四分类”垃圾收集设施设置,率先实现全市643个公共机构、375个公共场所率先垂范,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强化宣传引导,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商超“五进”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入户宣传、游戏互动等形式推进垃圾分类宣传,讲解垃圾分类知识,推动文明习惯养成。
我市积极学习全国第一批试点城市经验,推进城市片区、居民社区、居住小区、公共机构等试点示范,健全建设标准,落实建设责任,完善保障机制,为全市推进先行示范。先后建立党建引领垃圾分类工作机制,构建街道党工委、社区党支部、辖区党员三级联动组织架构,持续开展“三个一”活动(社区宣传活动、主题党日活动、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党员干部和志愿者示范效应。努力探索“镇办统筹联动、社区管理为主、辖区单位配合、干部下沉服务、党员带头推进、居民广泛参与”的居民社区推进模式和“基层党建引领、物业企业负责、宣传动员先行、激励引导同步”的居住小区推进模式。创新实施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红黄绿挂牌管理,围绕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覆盖率等对中心城区各居住小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差到好实行“红、黄、绿”挂牌管理,实行月检查、月评比、月通报机制。
坚持科学谋划、合理布局、多方融资,加快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设施建设。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将于今年正式投运,建成后将日处理“四区五县”生活垃圾1200吨以上,年均发电1.92亿度。按照“政府引导、国企控股、社会参与、市场运营”的思路完成中心城区垃圾分类综合服务中心项目一期可回收物分拣中心建设,通过集中收集、科学分拣、分类打包等,月处理可回收物达300吨以上。同时,加快推动各县(市、区)“三中心一基地”建设,提升改造垃圾分类收集站点700余处,建成餐厨垃圾处置设施6处,日处理餐厨垃圾近百吨,有力提升了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