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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委文明办荣获“陕西省乡村振兴 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2024-01-10 1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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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委、省政府印发《关于表彰全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其中,安康市委文明办荣获“陕西省乡村振兴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近年来,安康市委文明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部署要求,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一体推进农村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充分发挥了农村精神文明在滋润人心、德化人心、凝聚人心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大精神力量。


强化宣传教育,筑牢乡村振兴思想基石。坚持用科学理论武装农民、教育农民,常态长效宣传教育,坚定广大农民理想信念。灵活运用“理论宣讲+文艺下乡+百姓故事+现场互动”宣讲模式,受众农民52万余人次。充分利用农村公益电影播放映前半小时,开展以“讲理论、讲政策、讲道德”为主要内容的“微三讲”活动8000余场,观影群众70万余人次。


注重典型示范,厚植乡村振兴道德沃土。扎实推进“弘德安康”建设,广泛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人”“凡人英雄”等典型选树宣传活动,引导广大农民见贤思齐、崇尚美德。全市累计选树各级道德典型672人(农村道德典型304人),典型总数居全省各市前列。


深化民风建设,激发乡村振兴内生动力。持续深化“诚孝俭勤和”新民风建设,扎实开展三年提升行动,引导群众树立文明价值理念,培育健康生活方式,推动全市民风持续向善向好。


拓展文明实践,凝聚乡村振兴强劲力量。全覆盖建成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2082个,累计开展活动5万余场次,服务农村群众100万余人次,解决群众实际需求2万余个。


抓实文明创建,绘就乡村振兴美好画卷。把文明村镇创建和“美丽乡村文明家园”建设作为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重要载体,通过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有效改善农民精神风貌,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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