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文明养成,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自《安康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12月1日正式实施以来,岚皋县各级各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学习宣传活动,让文明理念深入人心。
该县各级各部门通过LED电子屏滚动播放、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架、发放宣传资料、召开学习会院落会、宣传车巡回宣讲、微信群推送等多种形式开展学习宣传活动,全面掀起学习宣传《条例》热潮,推进《条例》贯彻落实。
据悉,《条例》是安康市精神文明建设领域首部地方性法规,共五章四十条,主要从维护公共场所秩序、爱护公共环境、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文明出行、维护城乡社区文明、文明旅游、文明就医、校园文明、网络文明等9个方面,规定了公民应当遵守的文明行为规范。
据统计,岚皋县已累计组织开展《条例》学习宣传活动近百场次,向群众发放宣传手册、彩页近2500份,组织宣传车巡回播放30余次,通过岚皋电视台播放《条例》20余次,让文明之风吹进千家万户。
作者:陈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