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随地吐痰现象,近期市、区城管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教育、引导与处罚相结合,持续在中心城区开展“随地吐痰”专项纠治行动,不断巩固整治成果。
7月19日上午,执法人员在兴安中路巡查发现,一名男子在行走过程中随口将痰吐在地上。执法人员上前对其批评教育,并根据《陕西省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45条相关规定,对其处以10元罚款。在兴安东路,一身穿蓝色上衣的男子,边走边随意吐痰,而且连吐了三次。在执法人员的宣传教育下,该男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再也不乱吐痰了。在金州南路,一位老人随口将痰吐在了路边的绿化带里。被执法人员发现后,这位老人主动承认错误,采用微信朋友圈转发“‘痰’吐文雅 举‘纸’得体”公益宣传的方式免于罚款。
据悉,目前我市正掀起纠治“随地吐痰”不文明行为热潮。市、区城管部门周密安排、迅速行动,加强对中心城区商业大街、主次干道、公园广场等公共场所的巡查力度,对发现的随地吐痰行为,先责令不文明行为人用纸巾擦拭干净痰渍,再处以1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或以发朋友圈集赞的方式免于罚款。同时,还将在媒体进行曝光。
“(处罚)其目的是为了教育广大市民,不要随地吐痰,当然罚款不是目的,是为了起到警示、教育的作用。下一步,我们还将持续开展这项活动。”汉滨区城管局老城执法大队党支部副书记张善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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